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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标准《燃气锅炉房消防技术标准》由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归口上报,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

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

主要起草人 陈兴发崔春起星旭东郭宏晓李芳高琳韩玉平李占新

目录

标准状态

基础信息

标准号
DB63/T 451-2003
发布日期
2003-12-05
实施日期
2004-01-01
中国标准分类号
C89
国际标准分类号
13.220.01
13 环保、保健和安全
13.220 消防
13.220.01 消防综合
归口单位
青海省公安厅消防局
主管部门
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
行业分类
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

备案信息

备案号:14792-2004。

适用范围

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锅炉房的设置、燃气管道的设置及锅炉房的消防设施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天然气锅炉房的设计。

起草单位

起草人

陈兴发
崔春起
李芳
高琳
星旭东
郭宏晓
韩玉平
李占新